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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公报报导,本港面对劳动力不足,出现“有工冇人做”情况。政府宣布“补充劳工优化计划”将于下周一(9月4日)开始接受申请,26个非技术及低技术工种获准输入外劳,容许输入售货员、侍应生、收银员、洗衣及整烫工人、发型师等26个工种外劳,不设限额,为期两年,部分工作的学历要求,只需小学或以下。
劳工处加入条款,雇主若无合理理由拒聘本地求职者,会被施加行政制裁。有劳工界立法会议员要求政府严格监察,倘若出现损害本地工人利益,制造“请人难”现象,甚至炒本地工人改请外劳,立即调整或煞停计划。
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早前通过,优化“补充劳工计划”的涵盖范围及运作,经征询劳工顾问委员会(劳顾会)的意见,劳工处将于下星期正式推行,并易名为“补充劳工优化计划”,同日开始接受申请。
“补充劳工优化计划”规定,雇主必须先展开为期四星期的本地招聘,刊登在劳工处的“互动就业服务”网站和各就业中心,并在最少两份本地报章,刊登合共四次招聘广告,所有面试由劳工处负责安排。
雇主违条款 禁参与计划一年
劳工处又加入条款,雇主若无合理理由,拒绝聘用在四星期招聘期间应征的本地求职者,除了会中止处理有关申请,雇主更会被施加行政制裁,一年内不获准参与计划。
薪酬方面,根据规定,外劳的月薪不可低于本地相同职位的工资中位数。翻查劳工处网页,计划下各类职位的工资一览表,绝大部分工种的工资中位数,月薪也不足15000元,以熨衫工为例,月薪只有10270元,学历要求小学或以下;石工的人工则较高,月薪中位数达到26030元。
此外,雇主必须为每名输入劳工提供住宿及有薪假期,不过容许外劳在内地或在香港住宿,如果外劳来自内地,雇主可安排他们即日往返。